2008年,黑龙江佳木斯男子宫润伯,在一年多时间里,诱骗并猥亵11名儿童,更将其中6名儿童杀死并肢解尸体。昨天,我在新浪网上看到了这一起触目惊心的新闻。
这让我想起了前不久从一个做司法鉴定的朋友那里听到的另一件看似很不一样的奇特的新闻——30多岁的广州男子阿峰,杀了工友的妻子后自首。
他说,在决定杀人前,他先有了不想活的念头,但他不想孤独死去,而想在临死前先找一个垫背的。于是,他乘工友不在家的时候去了工友家,在看电视的时候,随便找了一个借口和工友的妻子吵起架来,并借着怒气将她杀死。随后,阿峰将工友家的现金搜罗一空,然后去蒸桑拿。在桑拿中心,他觉得享受得差不多了,便心满意足地打电话自首,并对接电话的警察说,不要随便开一辆破车过来抓他,要来就要开本田轿车来。
警方满足了他的要求,开着本田轿车来到桑拿中心,而阿峰没做任何抵抗便束手就擒。
阿峰的行为令警方不解,于是警方要求给阿峰做一次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是他作案时精神正常,是完全行为责任人,不能减免刑事责任。
我这个做司法鉴定的朋友也觉得无法理解阿峰的行为,既然阿峰已不想活了,为什么还非得找一个垫背的?
并且,杀死工友的妻子后,他的目标已实现,他完全可以自杀,这样他不想活的目标也可以一并实现了,为什么还非要自首?并且,他还明确表示,请判他死刑。
更为奇特的是,阿峰杀人前,有一个小他十来岁的女友。阿峰很爱她,他每个月有2000元左右的收入,自己只留100元,其他的全留给女友。
决定杀人前,阿峰特地去了女友在外地的老家,将自己的所有存款和现金留给她,然后返回广州,闯进工友家,制造了这起惨案。
随便找一个理由杀死一个和自己不相干的女人,同时又极大地牺牲自己去供奉另一个女人,这到底是为什么?
这要到阿峰的个人生活中去寻找答案。
工友妻子是自己所恨的人的替身
和许多非利益取向的杀人凶手一样,阿峰也有一个不幸的童年。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因病去世,此后母亲改嫁三次,而阿峰和三任继父的关系都很一般。家庭的不幸,令阿峰很渴望建立自己的小家庭,但结婚几年后,阿峰患上肾病,也因而导致性无能,他的妻子据此向他提出了离婚。
离婚发生在他杀人前一年,这一打击令他对生活彻底失去信心,经常会有自杀的念头泛起,也经常会在心中掀起强烈的暴力欲望。
关键问题是,他的暴力欲望的针对对象到底是谁?
警方不必纠缠潜意识,司法鉴定也不必考虑这一内容,因为潜意识不属于法律范畴的内容,而这恰恰是理解这一奇特行为的关键所在。
杀死与自己无冤无仇的工友的妻子,这件事会令所有人觉得莫明其妙,而一旦一件事看上去太莫明其妙了,就需要从潜意识去寻找答案了。
在我看来,阿峰杀死工友的妻子,这个行为具有强烈的象征意义:他杀死了一个女人。
详细说来,即阿峰想杀其他女人,只是因种种原因令他觉得不能这么做,但他对女人的愤怒仍然极其强烈,他控制不住这种冲动,而他又不能直接对他所恨的女人下手,于是就找了另一个女人做替身。
工友的妻子是谁的替身?
显然是阿峰的前妻以及妈妈的替身。
幼年丧父和妈妈三次改嫁,这样的经历很容易引起儿子对妈妈的仇恨。他首先可能会觉得,妈妈一直将他放在不重要的位置上,而她对后来的三任丈夫都比儿子要好。其次,很多家庭出现重要亲人意外去世后,都容易彼此怪罪,例如制造佛山灭门案的黄文义,他想杀死二哥,原因就是怪罪二哥对爸爸和大哥的死负有一定责任,所以阿峰很可能会将爸爸的死怪罪在妈妈身上。
如果成年后能建立一个美满的家庭,这些仇恨或许会得到化解,但阿峰没有这种机会,肾病和性无能摧毁了他的婚姻,而妻子主动提出离婚,也会进一步加重他对女性的仇恨。
不过,不管童年多不幸,儿子与妈妈的关系多糟糕,仇恨最多也只是儿子心理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则是他仍然渴望得到妈妈的爱,同时也惧怕得到妈妈的惩罚。面对妈妈的时候,他的心理仍然会在很大程度上停留在一个幼小的孩子的水平上,令他不敢对妈妈有什么暴力行为。
所以,很多对父母有很大仇恨的杀人凶手,他们不会对父母怎么样,他们最容易做的,是找一个和父母相似的人,然后将仇恨加在这个人身上。譬如美国最有名的美女杀手特迪,他杀死的几十个女孩清一色是瓜子脸和长头发,而这也恰恰是他妈妈年轻时的样子。
关于阿峰的案例,我那个做司法鉴定的朋友也没掌握太多的细节,所以我做不了细致的分析,但大致可以断定,他工友的妻子只是一个可怜的替身,阿峰之所以选择杀她,只是将对妈妈和前妻的愤怒转移到她身上而已。
替死鬼心理源于“向强者认同”
所有的妈妈都是不完美的,但只要从妈妈那里得到的照料足够好,一个孩子就能做到一点——全面地看待妈妈,既接受妈妈好的一面,也接受妈妈不好的一面。
假若妈妈过于糟糕,但仍然有一些好的方面,那么一个孩子就会使用分裂的心理机制,即在心理上制造一个“好妈妈”的形象,同时也制造一个“坏妈妈”的形象。有时,孩子会将真实的妈妈视为“好妈妈”,极力地赞誉妈妈,仿佛妈妈是完美的。然而,这个孩子非常怕鬼,也对像妈妈的女人——譬如女老师——充满警惕、愤怒甚至仇恨,所谓的“鬼”和女老师便是这个孩子的“坏妈妈”的投射。
此外,一些孩子会使用相反的心理机制,对自己的妈妈极其愤怒,但却对另一个女人——如恋人——无比地爱。这时,他便是将真实的妈妈当成绝对的“坏妈妈”,而将恋人当作绝对的“好妈妈”了。
阿峰杀死与自己无冤无仇的工友的妻子,却牺牲自己去供奉小自己十多岁的女友,那么可以说,他是将自己心中的绝对的“坏妈妈”形象投射到前者的身上,却将自己心中的绝对的“好妈妈”形象投射到女友身上。
至于他为什么杀人后不自杀,很可能的原因是,他杀人是杀给其他人看的,他希望某些人知道他的行为,他也想看到那些人——譬如妈妈和妻子对他杀人的反应,所以他不会立即去死。
再回到一开始提到的宫润伯的案例上来。宫润伯和阿峰的相同之处,是他们都是找垫背的,宫润伯所找的垫背是那些无辜的孩子,阿峰所找的垫背则是工友的太太。
依照我们古老的传说,举凡上吊、溺水、中毒、难产而死者,其鬼魂会在人间飘荡不去,必须找到一个替死者,并让对方以同样的方式死亡,自己的灵魂才能超生。这种传说,藏着一个卑劣的逻辑——我必须将我所承受的苦难传递给另一个人,那样我的心才得以安宁。
这也恰恰是阿峰和宫润伯的逻辑。
据报道,宫润伯曾入狱多年,并在监狱中屡屡被同监的犯人鸡奸,这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创伤。显然,他对10名男童进行性侵犯,这就是“替死鬼心理”在作祟——我要将我所承受的同样的苦难传递给你,这样我就好受多了。
阿峰也是类似的心理,他可能认为母亲和前妻给他制造了很多痛苦,但他因种种原因不会去报复母亲和前妻,而将仇恨转移给了另一个女人。
比较东西方的文艺作品,我总有这种感觉:替死鬼心理在中国远比西方要流行。相比西方社会,当我们受到伤害时,似乎更少有人直接还击加害者,而更常见的选择是加害比自己更弱小的人。尽管冤冤相报不值得提倡,但起码冤冤相报是将仇恨限制在加害者和受害者之间。相比之下,替死鬼心理所带来的危害就大多了,因为这种心理会导致仇恨向外扩散。假若替死鬼心理非常流行,那么一个很小的罪恶就会导致对社会极大的冲击。
例如,假若宫润伯是直接报复强暴他的人,那么仇恨就会限于他和加害者之间,而不会伤及无辜,造成整个佳木斯城的普遍恐慌。
替死鬼心理之所以盛行,还可能是因为对强者的崇拜。即,相比对加害者的愤怒,受害者可能更痛恨自己的弱小。相比要还击加害者的欲望,他更渴望成为一个和加害者一模一样的强者,而要实现这一点,他更想做的是像伤害他的人一样去伤害更弱者。
这种心理,被称为是“向强者认同”。
一个家族的暴力史之所以会不断延续,便是因为这种心理。父亲对儿子施加暴力,儿子反而会认同父亲,并渴望比父亲更暴力,于是家族暴力不断延续了下去。
这也是这个社会的暴力不断传播并延续的重要原因。例如,我们会看到,那些制造了最多杀戮的强人们,反而普遍会被当作英雄来崇拜。
作者:武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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